昌都市民族事务委员会
2025年,昌都市民族事务委员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党中央、自治区党委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部署要求,紧扣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将法治政府建设贯穿于民族事务治理全过程各方面,坚持政治引领、依法履职行政、普法宣传教育、防范风险隐患,不断提升民族事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为昌都长治久安和高质量发展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现将2025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公开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强化政治引领,夯实法治建设思想根基
1.深化理论武装。坚持“第一议题”制度,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委党组会议、理论学习中心组、支部“三会一课”必学内容,建立常态化学习机制,组织党员干部集中学法5次、法律解读3次、研讨交流2次,完成线上学法考试1次,邀请法律顾问举办专题讲座1场,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入脑入心,确保民族事务法治建设的正确政治方向。
2.压实党政职责。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主要负责同志做到“四个亲自”,组织召开1次法治建设会议,研究年度法治建设主要任务;听取1次法治建设专题汇报,解决民族事务依法行政中的难点问题;带头进行2025年度述法报告,并列入年终述职内容;确保民族事务法治建设以上率下。
(二)依法履职行政,提升民族事务治理效能
3.依法治理民族事务。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把《西藏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区创建条例》纳入执法内容,会同市人大开展联合检查1次,接受市人大代表专项质询1次、办结市政协委员提案2件;依法公开民族身分变更流程和权责清单,全年完成民族身分变更6人,依法保障各民族合法权益。
4.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在干部选拔任用、重大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等工作中,经8次主任办公会议审议、16次党组会议研究决定20余件事项,函请市政府法律顾问进行合法性审查方案、合同等文件10余份,始终做到于法有据、于规有循,严格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行政权力。
(三)聚焦主线任务,深化民族领域普法宣传
5.加强法治教育。以“红色昌都·振兴奋进”活动为载体庆祝自治区成立60周年,依托第35个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活动月,举办“民族团结我践行”宣传教育基层行,组织干部深入乡村、寺庙、学校开展民族领域法律法规宣讲活动4000余场、发放资料10万余份,受教育各族群众达80万余人次。
6.创新普法载体。充分运用“昌都市民族团结创评”微信公众平台,开设“民族法治课堂”专栏,发布以案释法案例、民族政策解读等信息;选派145名民族工作干部到成都和林芝市、北方民族大学、卡若区举行铸牢培训4期,提升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治理民族事务的能力。
(四)突出工作重点,防范民族领域风险隐患
7.构建互嵌社区。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投资400万元打造互嵌式社区20个和示范食堂1个,总结推广卡若区、左贡县、边坝县的社区工作典型做法,促进各民族在空间、文化、经济、社会、心理等方面的全方位嵌入社区,推动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新局面。
8.聚焦排查演练。修订《昌都市涉及民族因素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制定民族领域风险隐患排查机制,严格落实月排查12次、季研判4次、年报告1次,联合卡若区开展全市涉民族因素突发事件演练活动1次,着力构建“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协同联动、处置高效”的工作机制。
二、存在的问题
一是面对新形势下民族工作的新情况新问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民族领域风险隐患的能力有待提升。
二是法治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仍需加强,针对流动各族群众的精准普法手段还不够丰富。
三是部门协同联动机制尚需完善,在涉及跨部门的民族事务治理,信息共享和联合执法机制运行还需进一步磨合。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2026年是“十五五”规划的开局之年,昌都市民族事务委员会将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统筹做好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
(一)持续深化理论学习。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相结合,全面推进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进一步提高干部的依法行政能力。
(二)持续提升治理水平。立足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使命任务,深刻把握新形势下的民族工作规律和特点,健全完善民族事务权责清单,常态化开展涉民族因素风险隐患排查化解,依法保障各族群众合法权益。
(三)持续深化宣传教育。提前谋划民族团结进步法宣传实施,用好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平台,切实讲好民族团结进步法治故事,引导各族群众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
(四)持续加强队伍建设。加大对民族工作干部的法治培训力度,重点加强行政执法实操培训和民族政策法规学习,打造一支政治强、业务精、作风正的民族事务法治工作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