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都市民族事务委员会

政府信息公开

昌都市民族事务委员会2021年度部门决算

发布时间: 2022-09-26   浏览次数:   【字体:

第一部分昌都市民族事务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昌都市民族事务委员会2021年度部门决算明细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昌都市民族事务委员会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昌都市民族事务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民族区域自治法及有关法律法规;保障各民族的合法权益;贯彻落实民族工作的重大政策、措施、地方性民族法规和政策规定。

2依法管理民族事务,指导、协调有关方面履行民族工作职责;负责民族领域社会稳定工作,参与协调处理民族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3参与编制扶持人口较少民族事业发展专项规划;协同有关部门管理少数民族发展资金、民族工作经费等。

4贯彻执行涉及少数民族工作方面经济、文化、教育、科技、卫生、体育等事业发展的方针、政策,研究拟定相关发展规划;研究分析涉及民族工作方面经济发展、社会事业等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

5负责民族政策、法律法规、民族基本知识的宣传普及和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承办民族团结进步表彰活动。

6加强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7承担民族事务管理信息化建设;推进实施市民族事务委员会兼职委员制度和民族事务服务体系。

8负责民族工作干部的教育培训,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教育、选拔推荐工作。

9承办民族工作领域有关对外交流合作,参与涉及民族事务的外市外宣工作。

10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昌都市民族事务委员会预算单位构成

2021年纳入预算管理的单位只有本单位,没有下属单位内设正科机构 3 个,分别为:办公室(政工人社科)、经济发展科(社会事业科)、宣传教育科(政策法规科、监督检查科);编制人数:18人,其中行政编制人数10人,事业编制人数8人(含参公人员6人)。单位实有在编人数17人,其中:在职人员:17人。其中:行政在编 11人,事业在编(含参公 5机关后勤人员1人。退休人员2人,其中:行政编制1人,机关工人1人。生活补助人员4人,其中:志愿者1人公益性岗位人员3人。车辆编制4辆,实有车辆4辆。

机构情况及增减变动原因:纳入2021年度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的独立核算单位(以下简称“单位”)共个,其中:单户录入1户,其中含单位1个,占单位总数的100%。执行会计制度为:政府会计制度。

第二部分

昌都市民族事务委员会2021年度决算明细表

(见附件1-7)

第三部分

昌都市民族事务委员会2021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根据昌都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1年部门预算经费的批复》(昌财行指[2021]1号)文件精神,2021年度年初结转和结余379.23万元,本年收入577.46万元,本年支出685.28万元,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万元,结余分配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271.4万元。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二、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379.23万元,本年收入577.46万元,本年支出685.28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271.4万元。我单位属财政全额拨款单位,全部为财政拨款。

三、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为685.2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70.09万元,项目支出115.18万元。年末财政拨款结转271.4万元。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1年财政支出为685.28万元,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89.81万元,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41.0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7.6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6.76万元。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有4大类构成。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卫生健康支出4、住房保障支出。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财政支出685.2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70.09万元,占总支出的83.20%;项目支出115.18万元,占总支出的16.81%。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41.04万元,占总支出的6%;卫生健康支出17.66万元,占总支出的2.58%;住房保障支出36.76万元。占总支出的5.36%

    五、2021年度“三公”经费预决算情况说明

昌都市民族事务委员会2021“三公”经费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预算数

决算数

备注

合计

19.53

18.63

 

1.因公出国(境)费

 

2.公务接待费

0

0

 

3.公务用车经费

19.53

18.63

 

其中:(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19.53

18.63

 

      2)公务用车购置

 

2、说明:1.2021年我委决算中“三公”经费决算数为18.63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为18.63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为0万元

2.2021年我委未产生因公出国(境)费用。

    六、2021年度机关运行情况说明

2021年昌都民族事务委员会履行一般行政事业管理职能、维持机关运行,用一般公用预算安排的行政经费,合计685.2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70.09万元,项目支出115.18万元。

(二)机关运行经费预算的内容

行政经费由基本支出和一般行政支出两部分组成;

1.基本支出,包括两部分;一部分是人员经费,具体包括工资、津贴及奖金、医疗费、住房补贴等;二是公用经费,具体包括办公及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取暖费、接待费、交通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等。

2.一般行政管理项目支出,包括会议费、购置费(包括设备、计算机等)、干部培训费、信息网络运行维护费等用于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方面的项目支出。

    七、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说明本部门(单位)政府采购货物、工程、服务的总体情况。

     我委2021年未发生政府集体采购货物、工程、服务支出。

13)精神文明精神经费:经费预算2.0000万元,支出:0.5529万元,完成预算28%。绩效自评情况: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充实干部精神需求,提升党性修养。

14)僧人慰问经费:经费预算5.6万元,支出:0万元(此项目工作正在开展)。

15)文物消防保护安全工作经费:经费预算10万元,支出:7.4693万元,完成预算75%,结转2.5307万元纳入2022年度预算继续使用。

第四部分

昌都市民族事务委员会科目编码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用一般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二、工资福利支出:指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其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指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四、“三公”经费:反映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   1、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和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种公务接待费用。

五、国有资产:指属于国家所有的各种财产、物资、债权和其他权益,包括:依据国家法律取得的应属于国家所有的财产;基于国家行政权力行使而取得的应属于国家所有的财产;国家以各种方式投资形成的各项资产;由于接受各种馈赠所形成的应属于国家的财产;由于国家已有资产的收益所形成的应属于国家所有的财产。

六、科目编码及科目名称

201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20123         民族事务

2012301       行政运行

2012302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20805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  

2080505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20807         就业补助

2080799       其他就业补助支出

210           卫生健康支出

21011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

2101101        行政单位医疗

2101103        公务员医疗补助

221            住房保障支出

22102          住房改革支出

2210201        住房公积金



附件下载:
昌都市民族事务委员会.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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