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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昌都市2022年西藏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和个人拟推荐对象的公示

2022年07月19日 03时5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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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昌都市2022年西藏自治区民族团结

进步模范集体和个人拟推荐对象的公示

根据《中共西藏自治区委员会办公厅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2022年西藏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和个人推荐评选工作的通知》(藏委厅明发电〔202219号要求,依据《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评选表彰办法》《西藏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区创建条例》要求,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工作程序和相关要求,坚持两下两上两公示原则,采取自下而上、自上而下的方式,通过各县(区)、市相关单位评选推荐工作,经市着力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区专项组办公室认真审核和研究决定,拟推荐13家单位和22名个人为昌都2022年西藏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和个人候选对象。

一、公示内容

为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意见,接受社会监督,现将拟推荐昌都2022年西藏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和个人候选对象予以公示。

(一)拟推荐模范集体名单(名额13个

1.党政机关(含人民社会团体)〔名额2个〕

昌都市委组织部

昌都市委党校

2.事业单位〔名额2个〕

昌都市气象局

八宿海螺水泥有限责任公司

3.县(区)〔名额2个〕

卡若区

左贡县

4.乡镇〔名额1个〕

芒康县纳西民族乡

5.村(社区)委会〔名额2个〕

卡若区城关镇启赤街社区

江达县岗托镇岗托村

6.学校〔名额1个〕

昌都市初级中学

7.国有企业〔名额1个〕

昌都市顺康站务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8.非公企业〔名额1个〕

昌都民安医院

9.寺庙〔名额1个〕

丁青县孜珠寺

(二)拟推荐模范个人名单(名额22个)

1.党政机关(含人民社会团体)〔名额6个〕

旦增晋美 藏族昌都市消防救援支队强巴林寺消防救援站副站长

汉族政协昌都市委员会办公室四级调研员

    汉族 昌都市人民医院副院长、副主任医师

藏族 国家税务总局昌都市税务局党委书记、局长

汉族边坝县委副书记

次仁旺堆 藏族 丁青县孜珠寺管委会党组成员、副主任

2.事业单位〔名额4个〕

旦增罗杰 藏族贡觉县中心小学政教处干事、一级教师

汉族华能澜沧江上游水电有限公司班达水电工程建设管理局局长、高级工程师

泽仁拥措 藏族 八宿县第一幼儿园党支部书记、园长

洛松江村 藏族 边坝县人民医院医生

3.群众农户〔名额6个〕

扎西曲珍 藏族   卡若区城关镇野堆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

   纳西族芒康县纳西民族乡纳西村委会副主任

格桑次仁 藏族    左贡县扎玉镇然巴村党支部副书记、村委会副主任,农牧民种养殖专业合作社负责人

藏族    洛隆县硕督镇硕督村村民

    藏族    边坝县草卡镇桑卡社区党支部副书记、副主任

扎西次措 藏族    类乌齐县扎西次措民族服装加工有限责任公司法人

4.学校〔名额1个〕

    汉族   西藏昌都市实验小学党建办主任

5.国有企业〔名额1个〕

汉族   昌都市邦达工贸有限公司党支部书记

6.非公企业在藏务工人员、个体户〔名额3个〕

汉族   卡若区西鸿美诚惠精品童装

丁增多吉 藏族   芒康县岗登葡萄酒专卖店经营者

    汉族   边坝县澎湃商店

7.宗教人士〔名额1个〕

罗松江村 藏族   中国佛协副秘书长、强巴林寺民管会常务副主任

二、公示时间

2022年7月19日至7月25日。

三、受理方式

公示期限内,如对拟推荐对象有异议的,任何单位和个人可通过信函、电话、传真等形式,向昌都市着力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区专项组办公室(昌都市民)反映实际情况,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实名,并提供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08954928011(兼传真)

通讯地址:西藏昌都卡若区城关镇昌都西路61

邮政编码:854000

昌都市着力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

模范区专项组办公室

2022年7月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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