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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组莅临昌都市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互观互检考核验收工作

2019年12月06日 10时4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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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1日至26日,自治区民委党组成员、副主任黄云素同志带队的日喀则市、山南市、林芝市、那曲市、阿里地区互观互检考核验收组一行莅临我市察雅县、芒康县、贡觉县、江达县、卡若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进行互观互检考核验收。昌都市委常委、芒康县委书记齐应海、市委常委、江达县委书记黎世江、市委常委、贡觉县委书记扎西、市政府副市长、公安局党委书记旺堆、市政府副市长高学文、市民委以及各县(区)主要领导进行陪同考核验收,26日下午召开了昌都市召开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考核验收汇报会。

验收组一行先后对创建办、寺庙、学校、企业、乡(镇)、医院、社区34个点通过实地查看听取汇报、专题测试、满意度测评观看民族团结创建工作宣传片等多种形式,对昌都市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民族政策、维护民族团结、社会稳定和促进经济发展等方面的民族团结创建工作进行了检查验收。

验收组认为昌都市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按照“七城同创”工作总目标,常规工作有创新、重点工作有突破、特色工作有亮点,党的民族政策得到全面正确的贯彻落实,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全市呈现出民族团结进步、经济健康发展、生态优美宜人、社会和谐稳定的良好局面,探索出了一条符合昌都实际、富有昌都特色的创建之路。特别是民族团结创建工作广泛开展民族团结进学校、寺庙、企业、乡(镇)活动上,措施得力、特色鲜明、成效显著,真正把民族团结创建工作落到实处。体现了昌都市委、市政府强烈的政治担当,反映了昌都市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的新理念、新思路、新举措,展示了昌都市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发展的新格局、新成果、新风貌。并昌都市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提出了以下特点:

一是牢记嘱托,提高政治站位抓创建。昌都市各级党委、政府牢记习近平总书记的殷切嘱托,深入贯彻落实总书记治边稳藏重要论述和“加强民族团结、建设美丽西藏”、“把西藏建设成为促进民族团结的典范”的重要指示,牢牢把握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民族工作主题,始终履行守护民族团结生命线的政治责任,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深入开展“四讲四爱”群众教育实践活动,教育引导干部群众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举全市之力、聚全市之智,高标准、多层次、全方位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

二是高位推动,强化组织保障抓创建。昌都市各级党委、政府把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纳入“七城同创”总体目标,把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提升到昌都长治久安和长足发展的高度,市委书记、市长,县委书记、县长,各单位一把手亲自研究部署、亲自推动落实,特别是成立了由市(县)委常委任组长,政府、政协领导任副组长,多家单位为成员的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确保创建工作高位推动。在市“七城同创”指挥部有力指导下,先后制定出台了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九进”等一系列政策措施,投入资金2000余万元把争创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工作与争创全国文明城市、国家卫生城市、“全域旅游示范区”城市、生态园林城市、环保模范城市和双拥模范城市有机结合,确保了各项创建工作有组织、有人员、有资金、有抓手。

三是发展经济,夯实物质基础抓创建。昌都市各级党委、政府始终坚持把发展地方民族经济作为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引导各族群众把注意力集中到治贫致富上来,特色优势产业竞相发展、城乡发展面貌持续改善、基础设施不断完善,各族群众从中受益,夯实了民族团结进步的物质基础。

是思想引领,推进文化繁荣抓创建。昌都市各级党委、政府坚持思想文化引领,高度重视民族传统优秀文化的继承与保护,大力实施重点文物单位保护工程、各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程、少数民族古籍文字保护工程等,挖掘了一批重要的爱国主义红色教育基地,促进了各民族人心归聚、精神相依,形成了民族传统优秀文化保护与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同频共振。

是凝心聚力,紧扣脱贫攻坚抓创建。昌都市各级党委、政府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开发的重要论述为指导,始终把持续增加农牧民收入作为精准扶贫的重点,坚持把发展落到增进各族群众福祉、争取人心、促进民族团结上,集中力量抓好基础性、兜底性民生建设,着力增强各族人民向心力和凝聚力,夯实民族团结进步的群众基础。

是精诚团结,借助援藏东风抓创建。昌都市各级党委、政府不断强化与对口援藏单位的交流合作,加强各类援藏项目建设,将援藏资金项目80%以上用于脱贫攻坚,并持续向深度贫困地区倾斜,每年选派干部职工、大学毕业生赴内地参观考察学习,架起了民族团结进步的桥梁,谱写出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壮丽篇章。

是注重创新,打造特色亮点抓创建。昌都市各级党委、政府注重理念、方式、载体的创新,把创建工作融入全市中心工作之中,突出地域特色、行业特色和民族特色,以3·289月民族团结月等重要时间节点为契机,通过开办专栏、设置展板、悬挂横幅、展示发展历程和西藏新旧社会对比等形式,切实增强了民族团结的意识,夯实了民族团结进步的思想基础。

八是依法治理,保障合法权益抓创建。昌都市各级党委、政府坚持用法律保障民族团结,深入开展《宪法》、《民族区域自治法》和《关于依法治理民族事务促进民族团结的意见》等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活动,畅通各族群众合理合法表达利益诉求渠道,提倡各族群众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进行诉讼,依法保障各族群众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权利,通过提高依法治理民族事务水平促进了民族团结和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

汇报会上黄云素同志对昌都市近年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给予充分认可,同时要求在现有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提升工作成效,突出特色亮点,从中央的新要求和内地经验看,昌都的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还应继续把握以下几方面:一是抓住新契机,不断巩固扩大创建成果。民族团结进步决不是一劳永逸的,必须不断巩固、不断发展。要以这次互观互检考核验收为契机,一要查漏补缺,进一步创新工作载体,加大乡村旅游、非遗文化等领域的创建,鼓励和引导更多社会组织参与创建工作,推动全市创建工作提档升级。二要着力推进常态长效,常抓常新,深入总结提炼创建工作的成功经验,更加注重示范点和典型经验的系统集成推广,巩固和提升全市创建工作。三要自觉提高创建站位,自觉落实主体责任,继续把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作为强基固本的一项“基础工程”,绵绵用力、久久为功;继续把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作为争取民心的一项“人心工程”,以心换心,润物无声;继续把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作为改善民生福祉的一项“德政工程”,重点支持、优先保障;继续把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作为统筹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的一项“系统工程”,统筹规划、协调推进,继续把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作为民族工作的一项“品牌工程”,把握方向、突出特色。四要把继续创建作为一种理念和价值观,融入到“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中,融入到各部门各行业各领域的中心工作之中,融入各族群众生产生活实践之中,体现在时时处处事事上。二是聚焦新时代,进一步深化新阶段民族团结创建工作。要聚焦创建工作重点任务,在新的起点上不断深化新阶段创建工作。新阶段创建工作,一要继续加强各级各类示范点、示范单位建设,突出基层干部、民族企业、青少年、信教群众等群体,加大重点行业、窗口单位、学校、寺庙、军营等创建力度,鼓励差别化探索和协同创建,进一步规范各级示范点和示范单位管理服务,不断增强其辐射带动作用。二要继续推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构建各民族共有精神家园,积极推进双语教育,搭建促进各民族沟通的语言桥梁,广泛开展富有特色的群众性活动,依法保障各民族公民合法权益,积极预防和依法妥善处理涉及民族因素矛盾纠纷,加强民族领域思想理论和阵地建设,推进各民族文化的繁荣发展,加强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加强舆论宣传引导,切实增强文化认同,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三要着继续推进昌都市民生福祉和科学发展,以处理好“十三对关系”为根本方法,大力实施以做“神圣国土守护者、幸福家园建设者”为主题的乡村振兴战略,整合资源力量,着力改善民生,继续为民办实事,推进建成一批惠民的基础设施建设,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与全区一道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三是建设新西藏,谱写边疆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新篇章。一要做好建设小康同步这篇文章,始终坚持“各民族都是一家人,一家人都要过上好日子”的信念,做到让发展惠及大多数、让大多数参与发展,加快昌都市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程,决不让一个少数民族、一个乡村掉队。二要做好公共服务同质这篇文章,把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作为头号民生工程来抓,着眼于保基本、补短板、兜底线,健全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大力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让各族群众都有获得感。三要做好法治保障同权这篇文章,认真贯彻落实民族区域自治法,充分发挥法治的引领和规范作用,坚持依法治理民族事务,充分保障各族人民民主权利,妥善处理涉及民族因素问题,使各族群众感受公平正义,树立对法治的信仰。四要做好精神家园同建这篇文章,引导各族干部群众牢固树立“三个离不开”思想和正确的国家观、民族观、宗教观、历史观、文化观,不断增强“五个认同”和“四个”自信,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要做好社会和谐同创这篇文章,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作为底线,坚定不移开展反分裂斗争,淡化宗教消极影响,让昌都各族群众在安居乐业中提升幸福感为下一步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打下坚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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